皇冠官网手机版
發布:SST檢測 日期:2018/12/21 點擊量:903皇冠官网手机版
近日,盟委員會公布了(EU) 2018/2005,該新法規規定所有物品中的塑化材料都要符合REACH附錄XVII第51項中的四種鄰苯二甲酸酯(DIBP,DEHP,DBP和BBP)的要求,
此法規2019年1月7号生效,重要内容詳見以下:
1. 增加DIBP要求,因此REACH附錄XVII第51項的受限制鄰苯二甲酸酯變為以下四種:
a, 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
b,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
c, 鄰苯二甲酸丁苄酯(BBP)
d,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(DIBP)
2. REACH附錄XVII第51項鄰苯二甲酸酯限用要求簡述如下:
限用情況 | 鄰苯二甲酸酯限值 | 生效日期 |
含有3種鄰苯二甲酸酯(DEHP, DBP, BBP)的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不得投放市場 | 塑化材料的DEHP, DBP, BBP (單一種或總和的濃度) < 0.1 % | 已生效 |
玩具和兒童用品中不得使用4種鄰苯二甲酸酯(DEHP, DBP, BBP,DIBP) | 塑化材料的DEHP, DBP, BBP, DIBP (單一種或總和的濃度) < 0.1 % | 2019.1.7 |
含有4種鄰苯二甲酸酯(DEHP, DBP, BBP,DIBP)的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不得投放市場 | 塑化材料的DEHP, DBP, BBP, DIBP (單一種或總和的濃度) < 0.1 % | 2020.7.7 |
含有4種鄰苯二甲酸鹽酯(DEHP, DBP, BBP,DIBP)的其他物品不得投放市場(第3點所列物品除外) | 塑化材料的DEHP, DBP, BBP, DIBP (單一種或總和的濃度) < 0.1 % | 2020.7.7 |
3. 物品(除了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)中鄰苯二甲酸酯限用要求不适用于:
a, 沒有與人體粘膜接觸或與人體皮膚長時間接觸的塑化材料,專門用于工業或農業用途,專門用于戶外的物品,
b, 2024年1月7日前投放市場的飛機,或任何時候投放市場的物品,這些物品是專門用于維護或修理這些飛機,
并對飛機安全和性能有關鍵的作用
c, 2024年1月7日前投放市場的機動車輛,或任何時候投放市場的物品,這些物品是專門用于修理這些汽車,
并且沒有這些物品汽車不能發揮預期的作用
d, 2020年7月7日之前投放到市場上的物品
e, 實驗室使用的測量裝置及其零部件
f ,在法規(EC)No 1935/2004或(EC)No10/2011範圍内與食品接觸的産品和材料
g, 在指令90/385/EEC,93/42/EEC或98/79/EC範圍内的醫療設備及其零部件
h, 在指令2011/65/EU範圍内的電子電氣産品
I ,在法規(EC)No 726/2004,指令2001/82/EC或指令2001/83/EC範圍内藥品直接包裝
注意:
a. “塑化材料”是指以下均質材料:
聚氯乙烯(PVC),聚偏二氯乙烯(PVDC),聚乙酸乙烯酯(PVA),聚氨酯。
除矽橡膠和天然乳膠塗層外的任何其他聚合物(包括泡沫聚合物和橡膠材料等高風險材料)
表面塗層,防滑塗層,飾面,貼花,印刷設計塗層
粘合劑,密封膠,油漆和油墨
b. “長時間皮膚接觸”是指每天持續接觸時間超過10分鐘或每天間歇接觸時間超過30分鐘.
c. “兒童護理用品”是指任何旨在促進兒童睡眠、舒緩、衛生、喂養或吸吮的産品
*法規鍊接:(EU) 2018/2005